【我堂】白眼狗(一发完)
原创角色
时筱以x孟鹤堂,吃点师徒父子梗
01.
我是孟鹤堂捡来的一条狗。我曾感激他。
我们相识在一班地铁上。那时是晚高峰,车厢里的人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粘稠又恶心。他握住了我的手腕,把我已经探入他口袋里的两根手指禁锢在原地。
“别动啊,敢跑我就喊了。”
他低着头看我,压低了嗓子说话。声音低沉细腻。
“你报警吧,没用的。”我也看着他,“我只有十三岁,警察只能批评教育我。”
其实那年我十五岁了,但我个子长得慢,当时只有一米六,靠这个身高骗过不少人。
他看着我,笑了。
“个儿不高,变声倒是早。”
地铁停了。我被他拉着下了地铁。他手劲儿很大,攥得我的手腕疼得发麻。
“告诉你了别跑。”
我被他拽得险些撞进他怀里,他一边拉着我走出地铁站一边说:“兔崽子,我还治不了你了?”
我以为他是要把我拖进厕所揍我。但他没有。几十分钟后我坐在一家面馆里两口吃掉了半碗面条。
他坐在对面看着我,又给我叫了一碗馄饨。
“瘦得像个小姑娘。”
我听见他说。
“家里困难?”
我点点头,捧起碗喝汤。
“那也不能偷东西。你爸妈知道你这么不争气得多难过。”
我又摇摇头,把那碗馄饨拿到自己这边。
“我爸妈不会知道了,他们死了。”
孟鹤堂的眉皱起来,神情一瞬间变得窘迫和怜悯。仿佛被抓到偷窃的不是我而是他。
“矿难。12年的时候死的。这几年一直是我姑做我的监护人。她不喜欢我,她只是想要我爸妈的赔偿款和政府给我的补贴。”
他沉默了。
“我刚才骗你了。”我说,“我十五了,可以进少管所了。你报警吧。”
孟鹤堂还是没说话。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时乐。
“想过学相声吗?”孟鹤堂问我。
孟鹤堂把我捡回去了,在我十五岁这年。
02.
我是孟鹤堂捡回来的一条狗,我仰慕他。
孟鹤堂引荐我进了传习社。我姑知道了之后只说好,叫我好好学。我知道她高兴坏了。不用再供我读书,我也不必再住在她家里,不会再吃她家的一粒米。这样的好事她大概做梦都能笑醒。
传习社里的学员什么年纪都有,最大的二十五岁,最小的只有十岁。总教习是个秃顶,我们当面叫他高老师,背后叫他“秃驴”。有一次被孟鹤堂听到了,拿了一柄一寸宽三分厚的紫檀戒尺打了我的手心。我只是笑。于是那板子又落在了我的屁股上。他骂我没皮没脸,说:你要是不愿学,随你去哪,我不管了。
我不再笑了,跪在地上环住他的腰,把脸贴上他柔软的腰肢,说:“孟哥,你别生气,我听话,我好好学。”
我知道他是要做我师父的。但那年他还太年轻,比他年长的云字科尚有很多没有收徒,他得过几年再做我的师父。于是我只能先叫他“孟哥”。
“兔崽子,站起来,这会儿知道跟我这起腻了。”
孟鹤堂摸了摸我的头,我站起来后看见他手里拿着一盒烟。
“没收了。”
我后知后觉地去摸裤子口袋。
“德行。东西没学到多少跟他们学上抽烟了。不许学这个听见了吗。”
见我仍吃惊地看着他,他笑了,说:“知道我当时为什么能抓住你了吧?我跟先生学过古彩戏法,练过热水里夹肥皂片。你那点功夫,远不到家呢。”
我叫他臊得无地自容。
这个人怎么什么都会啊。我这样想。
03.
我是孟鹤堂捡回来的一条狗。我依赖他。
孟鹤堂给我系大褂扣子的时候仰头看着我,说:“臭小子,说长个子怎么长得这么快。去年的大褂全都短了一大截。”
我十七岁这年个子终于开始抽条,长到了一米七五。比孟鹤堂高出一小块。今天是我第一次登台演出。
“紧张吧。”
孟鹤堂说这话的时候擦去我手心里湿漉漉冰冷冷的汗。
我仍笑着,但笑得很僵。
“我腿都抖了。”
“第一次上台都这样。”孟鹤堂说,“我当年第一次上台的时候大脑一片空白,全靠肌肉记忆演完了那场。没事,安心上台,下台了孟哥请你吃饭。”
我说我想吃他做的饭。他说好。
嘿嘿,他说好。
那天我说成什么样子一直是个迷,我不知道观众是什么反应,孟哥和其他人也没同我说。我想大抵是不太好的,因为秃驴第二天见到我时叹了一口气。
我十八岁生日那天终于如愿以偿,拜了孟鹤堂为师。郭德纲徒孙的字是“筱”,我不想要那个“乐”字,求孟鹤堂给我令起了一个名字。他给我取的名字叫“时筱以”。他说不止拜师,祝我未来的每一件事都能如愿以偿。
我无法描述那时的我有多开心。如果让我在那天就死去我也甘之如饴。因为这之后的我愈发明白,十八岁生日那天就是我此生最幸福快乐的一天,此后每一天的意义不过都是拿来怀念那一天,怀念那一天的孟鹤堂和我。
04.
我是孟鹤堂捡回来的一条狗。但我不想做一条围着他脚边讨宠的狗了,我想爱他。
我想我已经爱上他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他第一次出现在我梦里时是那样熟悉,好像我们早已那样做过千千万万次。惊愕和羞愧是醒来后的情绪,我并了并腿,腿间冰凉黏腻。
那是我第一次梦着他而梦怡。那年我十七。彼时我只迷茫了半天,旋即把这事抛在脑后。我才十七,十七岁那种年纪梦着自己的妈梦怡都不是稀奇事。
但那不是意外,只是一个开始。此后的数个夜晚,孟鹤堂都出现在我的梦里。一片片细碎的梦,几乎要拼凑出我们完整的爱情故事。
爱情故事?这个词听起来真的很好笑。我明明从未有过爱情。
我的第一个女友是我的粉丝。那时我刚拜师不久,上台仍很青涩,但却已经收揽了一波粉丝,都是年轻女孩。我并不觉得睡粉是不道德的行为,她喜欢我,我需要她,我们各取所需,她们甚至还要感谢我帮她们实现了追星的最高理想,这明明是你情我愿,两全其美的一件事。
我不会和粉丝保持太长时间的关系,至多三个月。因为女人太爱畅想了,她们可以做到第二次上床的时候就开始想象未来我和她们的孩子要叫什么名字。
在我妄图摆脱对孟鹤堂生出的奇怪感情的那段时间,我像有xing瘾一般睡女人。我睡自己的粉丝,睡搭档的粉丝,甚至睡孟鹤堂的粉丝。她在床上问我孟鹤堂的喜好和习惯,我答了几句后后知后觉地发现我比我以为的,还要了解孟鹤堂。像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奴仆,他卑躬屈膝的狗。
那位孟鹤堂的迷妹叫起来,新做的指甲划伤了我的肩颈,说:“天哪你轻点,我痛死了。”
那一刻我明白了,我逃不开孟鹤堂,因为我的生活里只有孟鹤堂。
05.
我是孟鹤堂捡回来的一条狗,我恨他。
如果没有他,我的计划是十五岁盗窃,十八岁抢劫,二十五岁去强女干,三十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报复完这个把我像傻逼一样捉弄的世界后结束我这荒诞潦草的一生。
但他偏偏要在我十五岁那年出现,把我从粘稠恶心的泥潭中拉出来,把代表忠诚的项圈扣在我的颈上。我跟了他六年。在他的见证下长大,长高,学艺,登台。
我吃过他做的饭,穿过他的衣服,睡过他的床。他的气息浸满了我的骨肉,挤进我的灵魂里。
他的耳光落在我的脸上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他很久都没摸过我了。真的像一只摇尾乞怜的狗,对吧。
孟鹤堂的眸子震颤着,支起身子看着我,说:“你干什么呢?”
我垂下眸,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会醒。”
那是我第一次吻他,也是最后一次。那天下午的阳光太好了,他躺在落日的余晖里小憩,金色的光铺在他的眉眼间,恬静温柔,让我想到了那个死去多年的母亲,也让我想到了“妻子”这个词。如果他做我的妻子…
我轻轻吻上他的唇的时候,来不及考虑后果。而当那个清脆的耳光落在我的脸上的时候,我又很清楚后果不会止步于此。
孟鹤堂的唇要比女人的唇韧一点,但是暖融融的,让我想到加了柠檬片的马提尼酒。
“时乐,你这两年在外面做的那些烂事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想干涉你的私生活。你到处睡女人还不够,我是你师父,你疯了吗?”
我跪在他的躺椅旁,盯着他那只戴着婚戒的手,说:“孟哥,你好多年没叫过我兔崽子了。”
“你也从来没叫过我师父。”他说。
我大笑,眼泪无知无觉地流下来。
“我不叫你师父是我不满足你只是做我的师父。”我说,不再回避他的目光。
他大概被我眼里的偏执和疯狂吓到了,微张着嘴,没说出话来。
“我想你做我的恋人,我的妻子。我看着你的眼睛,想为什么这双眼睛不能只看向我一个人;我看着你的嘴,心想我为什么不能亲吻你;我看着你的身体,想如果你躺在我的身下会是——”
第二个耳光了。我偏过头去,耳朵里嗡嗡作响。鼻腔热乎乎的,有液体顺着人中流淌下来。
“你有病。”我听见他说。
我是有病。我自己都痛恨我自己。但我更恨孟鹤堂。我恨他救我而不爱我,怜我而不看我。我恨他是男人,恨他是直人,恨他能娶天下女人但就是不能娶我。
这份爱和恨撕扯着我,在每个黑夜里叫嚣着,怂恿我杀了孟鹤堂或者杀了我自己。
我觉得我累极了。我俯下身去,把额头放在孟鹤堂的膝上,声音细弱的连我自己都几乎听不到。
“哥,你能再摸一次我的头吗?像从前那样。”
他没有。他离开了。他不再要我了。我恨他。
06.
他们说时乐是一只白眼狼。
秃驴说他教了我那么多年,我却从不知道感恩。逢年过节别说看望,就是一条问候的短信都没有。更无礼的是他听别人说我私下里叫他“秃驴”,是欺师灭祖的典范。
我睡过的粉丝对我的讨伐从未结束。我的半身果照传遍了兔区和瓜田,他们说德云社时筱以是只白眼狼。艺学不明白先学会吃粉丝睡粉丝,玩腻了就扔到一边,把“背信弃义”诠释了十成十。
孟鹤堂的师兄弟说他收了一个“忘恩负义”的混蛋。这么多年吃他的用他的学他的本事,却不叫他一声师父,甚至见了他要绕着走。是十足的白眼狼。
只有我和孟鹤堂知道,我不是白眼狼,充其量是一只“白眼狗”,我在他心里永远是他捡回来的一条狗。
我也只能做一条狗。
07.
我叫时乐。某一天我突然明白了我名字的意义。
时乐,失乐。
原来一切在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就早有定数。
——end
一点废话:搞点偏执变态小徒弟吃吃吧